1)第五十四章 重逢!第三次英雄救美!(上)_躲艳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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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俗套论。你觉得熟悉,是因为我写的就是生活,生活就是在不停的进行着重复重复再重复,我每天都在寻找它的不同点,而你却只是寻找它的相同点,日新月异难道你没有发现每天太阳都是不同的吗?雪是因为喜欢而喜欢,烨是因为心灵的寄托和不凡体贴而喜欢,南宫芸是因为性格要和雪的争夺而喜欢,东方冰是因为失意转嫁自己的感情被不凡“趁虚而入?”而喜欢,风铃是因为幼时的相处而喜欢……,每个人都不同难道你没有觉察出来,还是我写得水平太高让你无法察觉^―^!难道你把正常的吃饭睡觉都当成俗套?有一接着才能有二,从一跳到三并不能说明就是脱俗。我写的才是真实的“俗套”!

  有关救美的情节重复。对雪是偶然救的;对烨,是先求救再救的;救东方冰纯粹因为她是同桌,如果是不认识的鬼才救她;这一章救人……自己看吧。

  救人后喜欢不凡的只有雪一人;烨在救她之前就有点意思了;东方冰的暂时看不出来,其实救她时还觉得不凡多管闲事;这一章出现的那位……

  每个作者都有各自的风格。有人喜欢快刀斩乱麻,一下就把所有的敌人摆平,爽是爽,但爽完以后呢,是不是再来一个更爽的?我却觉得好汤是慢慢熬出来的,心急吃不到热豆腐,我写得会注重连续性延续性,从第一件事开始就一直的关联下去缺少一个环节就无法通顺,不像一些人每个故事皆可以独立。说周不凡不像男人,哈哈,哪位同仁要是敢当着老婆或者女友的面和另外的女人、女孩调笑那才是男人!

  一见钟情,二见结婚,三见就抱孩子,四见离婚,这样子的布局我不喜欢,谁喜欢谁自己去写。金庸的书是一种风格,琼瑶的又是一种风格,硬要把琼瑶的眼泪爱情加进金庸的铁骨铮铮中那是狗屎,把金庸的荡气回肠加入琼瑶的缠绵爱情里面那是猪粪。我就是我,觉对不会让某个人的思想去左右我的想法,以前不会,现在不会,以后更不会!

  晚上十一点,在国内差不多是所有家庭熄灯睡觉的时刻了,而在东京却是众多青年人夜生活的**时期,下了班的年轻的男男女女相约到酒吧、餐厅享受着年轻人该有的生活,同时减轻一日的疲劳。

  随便找了一家宾馆安置下来的我也入乡随俗,走出宾馆来到大街上,双手插进裤子口袋在五彩缤纷的霓虹灯下慢慢的度步走着。今日的东京下午时分还下过一场冰雹,晚上更是飘起了不小的雨。雨打湿我的衣服,风拨乱我的头发,却无法拨开我心中的阴云,让我早就不该感觉到冷的身体浑身冰冷,微微的侧身让过了两个追打的青年男女,看着他们渐渐远去的身影,轻轻的叹口气,一脚踢开挡在前方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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