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百一十二章因地制宜_都市之太古分身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力不讨好之事。

  所以他需要帮手,需要管理人员为他分担压力。

  综上是他编撰法典的源动力

  说起来,编撰法典绝对是个脑力活,不过这对于道长青来说并不难。

  因为地球上有太多的法律可以参考,最重要的是,本身就成长在一个法度国家的他,法律规矩的概念早已根深蒂固,所以这个活并不难。

  难的是他必须得因地制宜,制定符合磐石部落的法典。

  比如在婚配法上,道长青并没有采纳保障人权的一夫一妻制,而是继续推行一夫多妻制。

  在这个世界,讲人权、女权纯属是扯淡,因为社会文明还没进化到那一步,一夫多妻制的竞争性,才适合这个生存环境极度残酷的世界。

  只有能力最强的人,才有资格繁衍后代,也只有他们才有能力抚养更多的后代。

  值得推敲的一点是,道长青推行的并不是华夏古代的“一夫一妻多妾制”,而是“一夫多妻制”。

  这个两个制度看似没多大区别,实际上区别大着了。

  华夏古代的一夫一妻多妾制,根本就不把“妾”当人看,而是完全当做生育机器,在法理上不仅没有继承权,甚至还被“物化”,可以随意贩卖转赠,赫赫有名的苏轼就干过这事,可以说一夫一妻多妾制对女性之残害,简直令人发指

  所以道长青在推行磐石婚姻法,明确规定所有妻子都享有丈夫财产的继承权,在法理上加以肯定和限制。

  除此以外,在编撰磐石婚姻法的时候,他还嘴角含笑的添加了两条补充条款。

  第一条,对一夫多妻制的人数做了限制,无论是战士还是普通人娶妻数量不得超过三名。

  第二条,所有女性战士,皆享有一妻多夫制。

  没错,男人能玩三妻四妾,凭什么女人不能

  不过考虑到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造成法理上的混乱,以及女性的天然弱势地位,道长青只允许女战士拥有此福利。

  话说,道长青之所以添加这第二条补充条款,与其说是他的个人恶趣味,不如说他是基于繁殖角度来考虑的。毕竟能成为女战士的女性,其本身就是一种优秀的代表,这样的人才,自然要多多鼓励繁衍后代。

  除了婚姻法之外,道长青在契约法上也着重笔墨,花费了不少心思。

  实在是地球国人契约精神的丢失,已经造成了相当严重的后果,所以深有体会的道长青,自然格外重视契约法。

  磐石法典除了对军事、刑事、民事、婚姻、契约、审判、福利做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之外,道长青还在其中写入了磐石社会管理框架。

  道长青没有模仿现代组织框架,而是参考了华夏古代制度。

  不是说现代组织框架不好,而是现在组织框架在这里根本就不适用。想想几十户族人编出一个街道,再整个街道办事处,怎么想怎么都觉得怪怪的。

  所以道长青参照秦、金、元朝制度名称,将磐石部落猛兽战士和普通族人彻底分开,实行军民两套组织框架。

  猛兽战士设“伍什之制”,五人为一伍,十人为一什,五十人设屯长,百人设百将,再朝上,呃,道长青觉得一时半会是不用想了。

  基本上,猛兽战士的管理等级从低到高便是伍长、什长、屯长、百将之所以用这个名称,纯粹是好理解,一听就知道在什么等级,干什么活。

  不然的话,整个“旅团营连排班”,绝对能让一帮猛兽战士头大。

  基于这个“易懂实用”角度,道长青在普通族人中推行“百户制度”,每十户设头目一名,为十家长,十家长之上设百户,再往上自然便是千户了。

  不过,道长青觉得磐石部落一时半会,估计是诞生不了千户了。

  因此基层管理员,基本上就是十家长。至于百户,道长青决定将这个位置留给老酋长,除了老酋长,他也找不到谁有资格担当这个职务,这也算是发挥余热吧。

  总而言之,这次磐石法典的编撰,对于磐石部落来说绝对将是一件划时代的大事件,磐石部落的未来也将因此受到剧烈影响,至于影响的好坏,也只有时间才能够证明。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书架与电脑版同步。

  请收藏:https://m.biquge54.com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