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86 第三百八十六章_升官发财在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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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雇佣车马。

  陆辞研究过几人上任的路途,发现除了柳七可全程陆路以外,另两人皆是水陆混杂的路线,索性悄悄地自掏腰包,给这两人各购置了一匹良马作为代步,也当做是践行礼物了。

  这么一来,也省了他们每一上下船只就得更替马匹的麻烦了。

  骒马虽便宜,一匹只需七贯,但胆子较小,容易受惊踢踏,陆辞自然不会贪这点便宜。

  一百多贯的骏马太过奢侈,也无必要,但二三十贯左右的马,还是消费得起的。

  陆辞暗自做了这安排后,只将这马是直接买下,而非租赁的事告诉了已然续约,将各自随两人上任的健仆,省得两人又要一番推拒,劝说起来好生麻烦。

  当众人在真正上马车前,一边抹着眼泪,一边向陆辞递来一张规整叠好的纸。

  陆辞眼皮一跳,刚觉这一幕十分眼熟,等真正摊开一看,就彻底无语了。

  又是三首标题一模一样,格式工工整整,只内容大有不同的诗作——《临离京述职特赠摅羽》。

  陆辞木着脸,离别愁绪荡然无存。

  ——这几个臭小子,根本就是约好了拿他打擂台的吧。

  ※※※※※※※※※※※※※※※※※※※※

  注释(今天依然全出自《两宋文化史》):

  1.北宋的马价,便宜者七贯钱一匹,贵者一匹一百多贯

  宋朝中央政府的绝大多数官员,是不能享受配备“公车”(官马)待遇的。若不想辛苦走路上下班,只能要么租马,要么自掏腰包买匹“私家马”。

  再分享一则趣闻。

  宋仁宗时,开封府军巡院有个叫孙良孺的法官,出门公干都是坐“出租马”。有一次,他押死囚赴刑场处决,开封的法院居然也没有调派“公车”给他用,还是叫了“出租马”。马夫问:“官人准备去哪儿?”孙良孺说:“到刑场。”马夫又问:“那还回来吗?”听到的人忍不住哄堂大笑。

  2.关于公车:

  宋代宰执级别的高官,才配备有专用的官马(武臣另当别论,中高层武臣均配官马三匹以上),相当于“专车”;还配给控马的马夫,相当于专职的“司机”;工资清单上还有“马刍粟”一项,相当于“燃油补贴”。

  不过,宰相一旦退休,即取消“公车待遇”,比如名相富弼、王安石致仕后,都是自己买了头小毛驴骑。富弼有一次“跨驴出郊”,遇上一个小官“水南巡检”,巡检的马前卒吆喝着要富弼下驴让道。富弼也不计较,默默鞭驴走开。

  宰相机构(三省)的公务员(胥吏),虽然行政级别不高,但因为公务繁忙,工作性质重要,也可以乘坐“公务用车”。

  不过文臣自六品官以上,均发给“公务用车补贴”,宋人叫作“马刍粟”。依宋制,“给马刍粟者,自二十匹至一匹,凡七等”,即“公务用车补贴”分为七个档次,最高补贴二十匹马的用料,最低补贴一匹马的用料。

  3.“走马头子”和“驿券”

  凭“走马头子”可以调用驿站与递铺的官马;凭“驿券”则可在各地驿站免费食宿。

  根据制度,官员若“差出勾当公事”,即因公出差,比如被委派到外地鞫治狱案、抚恤灾民、巡视地方,或者入朝奏事等,可以向枢密院、户部或地方的转运司申请一份“走马头子”和一份“驿券”

  但宋朝政府对递铺官马与驿站食宿的管理甚严,只有紧急公务或急程赴任,才可以动用乘驿,如宋真宗时的一项立法规定:“今后除急程赴任及勾当紧切公事,即得乞乘马,余不得更乞支借。如违犯并勘罪严断。”

  如果只是走马上任这种小事,是不可能得到动用官马的许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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