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6章 因为家人,我才有心喜欢别人_我喜欢的女孩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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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了而已,她不是静,也无法取代静。

  当时读书不容易,不是我,而是我的啊叔啊婶。因为是转学过来的,又不是本地人。学校不发教材,要自己去买。啊婶就为了帮我买教材,搭车去了好远的地方,跑了好多好多家书店,才买到一本数学书。我拿着啊婶如此奔波劳碌才买到给我的书,我悄悄地哭了......

  而啊叔,不管什么天气,都要送我上学放学。

  有次在学校门口,我书包里的书因为我弯腰而掉出来了,因为书包有点烂,当时又是雨天。啊叔赶忙帮我捡,有好多同学看到。我好爱面子,我没有捡。但我也不忍心看着自己的好爸爸在雨天里当着那么多的人捡书,我当时强忍着泪,走进校门。回望啊叔在雨里渐渐远去的背影,我才放心让泪洒下来......

  可怜天下父母心!为了对得起啊叔啊婶为我的付出,我终于肯用心重新努力读书了!

  那一刻开始,就为我未来的学习巅峰期埋下了伏笔。

  如流水般的时间,已经流不回头了。但如空气般的记忆,还能轻轻触碰到那回不去的过去。

  有次听到一个很意外的消息,阿婶説逛街见到了静的妈妈,可能他们也搬到东莞了。聊了一下,知道了静的成绩下降了。嗯,原来在我们分开之后,静也和我一样,成绩下滑。也许,我们都不习惯少了那一个经常在一起学习,一起玩耍的人吧。我又开始想念静了......

  想念归想念,生活与成长还是要继续。

  终于,我们搭建好自己的房屋了。离自己家的菜地好近,邻居有五家,正好一排屋。这个时候,三家姐却要回乡下读初中。

  好了,三家姐回家乡后,我就孤单了点。大家姐和二家姐也要上班嘛,啊叔啊婶要干活嘛,我呢?无聊咯。

  还好,邻居有户沈家。沈叔叔呢,就有四个女儿和一个儿子。最大的女儿与我同年呢,最小的那个,小我五六年吧。当时,我只认识沈家的三千金和四千金,以及小少爷——烂佬。“烂佬”只是大人们喜欢逗他而起的花名而已。我放学后,只能和他们几个玩咯。还有一个,啊君,在深圳就和我玩过一段时间的玩伴。童年,除了玩多,还是玩多。

  为了玩,我又做错了事——偷钱!那是我人生里抹不去的污点。

  在学校的小卖部里,我看到一个好喜欢的玩偶,好像是《数码宝贝》里的加鲁鲁。不过,当时我还没看过这部动画片呢,只是单纯喜欢那形象。再加上一个很会怂恿我买玩具的同桌在旁边花言巧语,我终于踏上了不应该走的路。因为要十五块钱,我没有。

  我的压岁钱都听啊叔啊婶的话,存起来以后读大学当学费了。所以,我就偷。啊叔哪件衣服有钱,我都清楚。因此,很轻易地,我就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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