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34章 又做嫁衣_老身聊发少年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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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房,说明婆婆是绝对不会管儿子房中事的。老国公也颇有“专情”之名,家风甚好。方氏的父亲觉得刻意为两个年轻人创造相处条件未免有些荒谬,但禁不住方母的一哭二闹三上吊,最终还是大开了方便之门。

  方家经常制造机会让这对儿女接触,自然是比到处“偶遇”来的有效率的多。两人君子之交了一年,也互相交换过信物,双方提起对方都是很满意的样子。老国公这才一颗心放在了肚子里,拉出一条长街的聘礼去方家下聘。

  婚后,两人果然琴瑟和谐,方氏的父亲也因这门姻亲,从刑部升去了大理寺做少卿。

  当年,以左都御史为长官的都察院,除“职专纠劾百司”之外,还有两项重要职能,其一为天子耳目,即所谓的言官,在特定时期特定情况下甚至可以风闻奏事;其二为重案会审,即重大案件由三法司会审,三法司就是指刑部、都察院、大理寺。

  李蒙的老丈人张泽,当时还算的上方氏父亲的顶头上司。

  长久以来,管着刑狱之事的职司不免给人带来不好的印象,尤其是刑部侍郎,给人的感觉更像是“吏”而非官。但掌断天下奏狱,司着平反冤假错案的大理寺,却有着相当高的威望。大理寺相当于现在的最高人民法院,对任官人品经验都要求很高,方氏的父亲调了官署,从“吏”变成了“士”,官虽没升多高,却与往日不可同日而语。

  就是现在,方府的老太太也认为自己这辈子,做的最对的一件事就是把女儿嫁到了信国公府。李茂会袭了爵,从此一跃成为国公,自己的女儿也有了一品国公夫人的诰命,这真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偏就落到她女儿头上了!

  尤其是当年的胡搅蛮缠让老爷松口,给小两口制造机会更是让她得意了一辈子。整个京城里像她女婿这样成婚十年只有正妻一人,从不拈花惹草的,能找到几个?

  这老太太从此就在府里摆起来了,两个儿子的婚事都是她大包大揽,亲自相看的。而且从此多了个爱说媒的癖好。但凡哪个人家里有好姑娘,互相走动的时候她是非要去相看相看的。有些世族人家相当烦这妇人,对她风评也不太好,她却装作不知,以点评各家女儿为乐。

  大家看在她的夫君以及女儿女婿的份上,不与她计较,她也就越发以“月下老人”自居,喜欢给各家牵线搭桥。

  若不是这几年她女儿府里重孝,她被方老太爷勒令“收敛”,这么多年过去,还不知道要出多少对“怨偶”。

  方氏的家室还算显赫,但和当年国公府的大少奶奶,她的大嫂母族比起来,还是要差了不知几等。他的父亲是大理寺卿也就是这几年的事,而张氏的父亲还在从龙之时就深受信任,当年任太子少师,当今圣上也要喊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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