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64章 我见过那个哥哥_混沌新纪元从大宋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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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因为营养不良的原因显得很瘦小,但洗白白了之后,却显露出了清秀的五官气质,这小模样若是放在别人身上,一看就知道是个难得的美人胚子。

  但是这个小乞丐却让人本能的因厌恶而忽视她的美貌,感觉那就像一堆臭狗屎,甚至连欺负她一下的想法都没有,只是本能的躲避和疏远。

  没错!当这个小乞丐露出真正模样时,高公纪却发现自己更讨厌对方了。

  如果不是这个讨厌的孩子可能知晓那个家伙的下落,高公纪绝对会立刻起身就走,绝对不会跟这个孩子说一句话。

  这个小乞丐很有一些自来熟的秉性,她笑嘻嘻的看着高公纪,却道:“老公公(古代年轻人对老者的敬称),你给我吃饭,洗澡,还给我新衣服穿,我会记得你的好的。对了,我叫王茵,你可以叫我小诗。”

  高公纪年虽已年过四旬,但并无任何苍老之相,除了有一把胡须,整个人跟二十来岁的小伙子几乎没甚两样。

  他强忍着心中的厌恶,冷然道:“不要叫我公公,我也不想记住你的名字,更不需要你记住我!我只想知道,你所说的那个会打雷的人在哪里?”

  小诗却丝毫不以为意,也不管高公纪说什么,只是指了指自己的耳朵,道:“老公公,那天一个大哥哥打雷,小诗的耳朵被震聋了,听不见你说甚么呢。”

  高公纪有些气苦,他拿过毛笔和宣纸,在上面写道:“你认识那个打雷的人吗?”

  小诗兴致盎然的看着高公纪写完,待得他把纸张递过来,小诗方才吐着舌头一脸害羞的说道:“老公公,我不识字欸!”

  高公纪气急,一拳将旁边的案几捣碎,却不曾发出任何声响。他忍不住自言喝骂道:“既不识字!你这小婢何不早言?!简直岂有此理!”

  不想那小诗却委屈道:“老公公又没问,却来怪小诗。”

  高公纪却是一惊,惊问道:“你···你不是耳聋了听不见吗?”

  小诗又迷茫了,不过她很快就反应过来,却道:“老公公,小诗的耳朵并不是完全听不见,只要你说话大声一些,小诗还是能听到的。”

  高公纪恍然,然后他却又发现了一个比较尴尬的情况,想要与这个讨厌的小丫头进行交流,他必须要用吼的。

  高公纪就像当阳桥上的张飞一样大吼道:“小···小丫头!你是不是见过那个会打雷的家伙?”

  小诗却像一个可怜兮兮的小兽一样,点着小脑袋细声细气的小声说道:“见过!见过!他还送我东西来呢!”

  高公纪吼道:“他长得甚么样子?”

  小诗欢快的说道:“大哥哥长得可好看了!比画里的神仙还要漂亮!”

  高公纪···

  这一天,高府的下人仆从感觉他们的家主好像疯了,对着一个捡来的小丫头不断的怒吼咆哮,虽然那个小乞丐确实看着很讨厌,但是家主你这样欺负人家也忒没有气度了吧。

  且不说高家的下人如何腹诽自家的家主,高公纪却用嗓子的嘶哑作为代价,终于从小诗的嘴里掏出了二狗的一些有用信息。

  比如二狗长得很漂亮,很高大(至少对小诗来说是如此),使用一杆很特别的长枪,能发雷法,富有正义感和良善之心。

  只有一件事小诗没有说出来,那就是二狗有一条会说话的大狗狗。

  小诗坐在小胡凳上,晃着自己的小脚丫,嘴里吃着高家看盘里的果子,大眼睛滴溜溜的直转,虽然没有人喜欢她,小丫头依然在那里自得其乐。

  高公纪坐得远远的,一边喝着枇杷汤润嗓子,却一边在心里思量。

  汴梁城里有百万人口,虽然长得帅的男人很多,但是身形高大,模样称得上漂亮的却并不多见,若以此为线索应该不难找到那厮。

  “只是,”高公纪的目光却转向了小诗:“怕就怕这小丫头说得不怎么靠谱,最后说不得还得靠她亲自指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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