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2会审_登高(gl 纯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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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账册写得不清楚,都笼统算在一处了……”叶泽应道。

  “呵,家主、妻妾、儿郎的事都一一写清,女郎的事便写不清吗?”韩济微眸中闪着嘲讽的光。

  张柄又打断了:“仅是衣物之事哪做得准呢?私家之账混乱些也是有的。至于个头,我曾听闻有些人家的小儿一餐用得比成人还多,个头却远不及同龄的其他孩童,这都是有的,如何能作为呈堂证供呢?而卓观颐顶撞老父,甚至殴伤老父可是有邻里为证的。”

  张柄申请传唤证人,上堂的是个闲汉,自陈住在卓家附近,因着闲散无事,常往卓家看热闹,亲眼可见。

  “你休要乱说!我从未见过你在我们家附近出现!我父身强体壮,我如何能打倒他!”卓观颐急得直跺脚。

  场面有些焦灼起来,两方各有说辞,险些在堂下争执起来。邹叔彦拍了拍惊堂木,喝了声肃静,方才止住,他看向方鉴示意继续。

  于是方鉴站出来,不疾不徐地道:“慈不慈孝不孝暂且放在一边吧,我们来说一说继承权的问题。依大周律,家主亡故时子女未分家,家产应由子女依继承顺序按比例继承,家主配偶若不再婚则跟随嫡长生活。若子女尚未成人,家产可由家主配偶代掌,待成年后再行归还。也就是说卓家的家产应由卓观颐卓观攸姐妹二人继承,叶泽不过是代其经营,待二人成年后则应归还。诸位大人,下官说的对吗?”

  邹叔彦点头表示认可。

  “那么问题便来了,既然是代掌,那么应是只能代为经营,而不可代为处分吧。请诸位大人看看这份证据,取自拙县架阁的土地买卖文书,上头记载永兴十二年春,卓家将五十亩良田以低于市价四成的价格卖给了宋家的大管事宋知。那我便想问卓观颐姐妹了?是你二人变卖的家产吗?”

  “不是!我们没有!我甚至都不知道家里有多少田地,父亲从未告诉我们!”卓观颐忙应道。

  “那作为继承人的卓家姐妹不曾买卖,那敢问是谁人卖的呢?便请拙县县令告知我们吧?”方鉴传唤了拙县知县。

  “堂下何人?”邹叔彦问向他。

  “下官拙县知县宋柏,见过诸位大人。”宋柏俯身作揖。

  “那你便说说看,你这县衙如何将原主毫不知情的买卖做成的呢?”邹叔彦厉声喝道,若是知县渎职属实,那过错远大过小民家产之争。

  宋柏自不会认:“此事下官知道,是叶泽以卓氏姐妹之父的名义持卓观颐手书来办的手续,按照理法是成立的。”

  “那手书我等在文书档案里也查到了。来人,呈上纸笔,叫卓家姐妹写两个字来看看比对便知。”方鉴叫二人写了字,与文书一起呈到了叁位主审官案前,叁人都是饱读诗书之人,于文字书法也有些心得,讨论了片刻便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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