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百七十四节:偷得浮生半日闲_我不是天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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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康美区南门附近,一辆佛莱德宾致在夜色下缓缓停好,随后车门打开,一男一女从左右两边走了下来,在夜幕下向着南门口走去。

  其中女一头致的及肩发,脸上戴着口罩,身穿一条白色的连衣裙,虽然看不到脸,但是从整体和眼睛来看无疑是一位美女。男就古怪多了,一头五颜六色的头发,脸上浓重的烟熏妆比女人还要浓重得多,模样长什么样都看不清楚了,而且他好像对此完不以为意,神色如常。

  拥有如此独特审美的杀马特男子,自然就是沈欢了。

  他国跑了好几处地做了传统渠道的专辑推广工作后,又回到了建邺来,旁边的女人则是林荷溪,而这里是林荷溪的新住所。

  《看我7变》凭借着优秀的商业素质,虽然没能够创造出《红尘客栈》那样的奇迹来,但还是非常成功的,截止到目前为止总共卖出了68万张。在这个唱片业普遍不景气的年代里,对于一个新人来,这算是无比优秀的成绩了,也让林荷溪在华语乐坛一举成名,算是一个炙手可热的乐坛新人了。

  地位不一样,待遇自然也是要跟上,这是最基的,不然的话怎么能拴住员工的心?所以从最基的住所开始,张长富就进行了改善,给林荷溪在这个更加高档的新康美区里租了一间三室一厅的房子给她居住。

  “……其实我已经跟张总过了,我一个人住不了这么大的房子,租一间一点的就好了,但是张总总是不在意,还让我可以把老家的父母接过来,让他们也享享福。”

  两人并肩走着,林荷溪边走边轻声着,时不时向身旁的沈欢看上一眼。

  新康美区不只是区内部设施齐,周边环境也是很到位,道路两旁每隔上十米左右就有路灯,光线还是挺不错的,既不会显得太弱,又不会刺眼,很有氛围。

  道路两旁也都是高大的铁栅栏和里面透出来的郁郁葱葱的绿植,走在路上,还能隐隐听到里面传出来的虫鸣,气氛那就更加好了。

  在这样的气氛和光线下,就连沈欢这个辣眼睛的造型都看着柔和起来,顺眼很多。

  “那这不是挺好的吗?你有没有把他们接来?”

  沈欢着,还站定了,左右看了看,“这附近有什么商店吗?我要不要去买点水果再上去?”

  刚才在外边吃饭的时候林荷溪也没提这茬啊。

  林荷溪摇了摇头,轻轻拉了他一把,继续往前走,“我问过了,他们不来,是到了这里人都不认识,平常整天关在家里,连个走动的人都没有,不知道怎么生活,还是乡下住着舒服,每天打打牌挺好的。”

  沈欢一想,点头,“那倒也是。”

  然后两人继续在这夜道上走着。

  建邺的夏天很热,晚上却还好,凉风席席,吹在身上很是惬意,再闻一旁区内“叽叽”的虫鸣,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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