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11章 我欲封魔 (5)_撩心快穿:女神,很硬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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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曲小说]

  明媚面无表情的看着他。

  这根笛子白的渗人,上面有六孔。

  一看便不是什么正大光明的东西,上面隐隐有魔气萦绕,显然是用什么魔物的魔骨做成的。

  骨笛身上光亮,常被擦拭摩挲,又随声携带,显然至关重要。

  闫峰恼怒的瞪一眼明媚,吐出一口鲜血,将笛子放在唇边,幽幽的吹了起来。

  笛声呜咽,带着直击灵魂的尖锐。

  众人纷纷后退,有功力弱的已经捂住了耳朵。

  明媚听到自己的丹田动了一下,那种感觉就好像,她的丹田里有一颗种子要发芽了,并且随着笛音的节奏,在缓缓生长,估计很快就会开花结果。

  “驱魔种?”

  明媚在秦明媚的脑海里找到了这个词。

  驱魔种是闫家传说中的东西,秦明媚常常听闫峰说,闫家先辈曾用驱魔种驱除魔物无数。

  说这些话时,闫峰的表情是自豪且失落的,一双眼睛殷切的看着秦明媚。

  秦明媚当时以为闫峰对自己寄以厚望,还信誓旦旦劝慰,说自己以后一定会为师父找到驱魔种。

  原来并非没有驱魔种,而是找不到合适的种驱魔种的人。

  明媚很快便想明白了,驱魔种只有种在秦明媚这样特殊体质的人的丹田里,才会生根发芽,也只有将驱魔剑练到第九重,才能承受住驱魔种对身体的破坏力和改造力。

  原主被赶出闫家时,只练到了驱魔剑第七重,后来又被魔物包围偷袭,失去了利用价值,这才没有被闫峰催熟发芽。

  若原主好好待在闫家,等驱魔剑练到第九重时,便是她成为闫家杀戮傀儡的时候。

  这样一想,黑化成魔,倒成了还算好的结局。

  驱魔种这个词一出来,四下里皆惊。

  众人目光惊讶的看着闫峰,连闫家弟子也诧异的瞪大了眼睛。

  “驱魔种?不是早就灭绝了吗?怎么还在?”

  “闫家便是靠着驱魔种闯下了这份基业,五十年前,闫家上任家主便在众目睽睽之下,亲手毁了驱魔种,怎么现在还有这东西?”

  “咦?这驱魔种有什么厉害?”

  “你有所不知,驱魔种以人精血为养料,蚕食灵魂,被吞噬之人最后只能成为吹笛之人的傀儡,但这傀儡力大无穷,武技达到巅峰,可与武圣比肩,偏偏还杀不死,只要不被砍掉脑袋,切断心脉,哪怕一息尚存,这傀儡都能活了过来,若这吹笛之人心存善良,傀儡便是杀妖屠魔的好手,但若那吹笛之人心存歹毒,咱们正派岂不是完了?”

  “不错,五十年前,有闫家叛徒驱使傀儡杀了正派无数人,武圣樊青禾出手才制住傀儡,又逼迫闫家立下誓言,将驱魔种全部消灭,没想到,闫家居然留了一手,如今又卷土重来,当真可恶至极。”

  “哼!闫家出尔反尔,实在卑鄙!”

  “话不能这么说,还是等闫家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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